近年来,随着二胎、三胎政策的放开,月嫂这一职业越来越受到家庭的重视。但在雇佣关系中,许多细节容易被忽视,尤其是当月嫂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,责任划分更是容易引发纠纷。
首先需要明确的是,月嫂大多属于“家政服务人员”,一般通过家政公司中介或私人介绍上岗。月嫂突发疾病,如高血压发作、心脏病突变等,究竟由谁负责,取决于她与雇主之间的法律关系。若与家政公司签订的是劳动合同,月嫂的“雇主”实为公司,那么一切有关医疗、休假、补偿的责任应由公司承担。但若月嫂是通过平台撮合,或私人介绍直接与雇主建立“劳务关系”,情况则较为复杂。
有些雇主认为,月嫂是“请来帮忙的”,突发疾病属于“个人健康问题”,不应由雇主负担费用。然而,一旦月嫂在雇主家中工作期间突发疾病,并影响到了正常工作流程,甚至需紧急送医,是否承担医疗费用、是否继续支付报酬、是否安排替补人员等,都必须在雇佣前通过书面协议明确。
现实案例中不乏因责任划分不清导致双方对簿公堂的情况。一位月嫂在凌晨照顾新生儿时突发脑溢血,家属认为她身体本就不适,应自行承担责任,但法院最终判定雇主需承担部分医疗费用,原因是双方未签订任何协议,默认存在事实上的雇佣责任。
因此,无论是雇主还是月嫂本人,在签订服务协议时必须写清健康状况披露条款、突发状况处理流程、医疗费用责任归属等内容,避免因突发疾病引发不必要的纠纷。同时,家政公司也应在派遣人员前完成健康体检,确保月嫂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。
家政服务虽是私人与家庭之间的合作,但一旦出现突发状况,责任划分就不再是“情分”问题,而是标准的法律范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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