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国际法和国际关系中,“磋商”不是一种可选项,而是一项必须履行的程序。尤其在世界贸易组织(WTO)争端解决机制中,磋商被明确规定为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。这不仅是一种程序性要求,更蕴含着深层次的政治智慧与制度安排。
磋商的核心价值,在于为争端双方提供一个非对抗性的沟通平台。相比诉诸仲裁或法庭,磋商更强调理解、协调与妥协。即便在双方立场差异悬殊的情况下,磋商过程也有助于厘清事实、确认焦点问题、为后续程序铺路。从这个意义上看,磋商不仅是形式上的“第一步”,更是内容上的关键一步。
对于一个国家而言,主动进入磋商程序,不等于退让或示弱,恰恰体现出对国际规则的尊重。尤其在涉及关税、补贴、技术壁垒等复杂议题时,直接诉诸裁决往往会加剧对抗情绪,而磋商则可以缓解紧张、为问题创造转圜空间。
值得注意的是,在一些经典案例中,磋商程序本身就成功解决了争议,无需进一步进入专家组或上诉阶段。这不仅节省了大量的资源和时间,也避免了争端激化。例如在中美之间多起贸易争议中,尽管谈判气氛紧张,双方依然坚持走完磋商程序,这本身就是一种对多边贸易体制的维护。
“磋商是争端双方解决争议的必经程序”这一原则,不只是对争端流程的技术性规定,更是国际合作精神的体现。在高度互联的全球格局下,制度性沟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,而磋商,正是理性声音的起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