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孟子·公都子上》有一段著名的对话:“孟季子问公都子曰:‘何以谓义内也?’”这一问句看似平淡,却揭开了先秦儒学内部一个重要的思想讨论:义是源于内心,还是取决于外在行为?孟子借此对义的“内在性”进行了深刻阐述,体现出其“性善论”哲学的一贯立场。
孟季子代表着儒家内部偏重实践操作的一派,他对“义”是否属于内在提出质疑,意味着他更关心行为是否符合社会规范。而公都子则忠实地传达了孟子思想中“义由心发”的立场,回答说“义者,内也”,意即“义”并非强加于人,不是被动遵守礼制,而是出于内心的道德判断。
孟子的“义内说”并非抽象空谈,而是紧紧围绕着人的天性与行为展开。他举出例证说明,若人出于本心救人于危难,不计报酬、不图名声,这才称得上“义”。若有所图,即使行为再“合礼”,也不是“义”的体现。义不是外在的奖惩系统推动人做的事,而是出于人性中对善的自然趋向。这与法家强调法度与威权的行为规范,或墨家推行兼爱、重利的逻辑截然不同。
孟子的“义内论”还具有一种理想主义的伦理精神。他相信每个人都有能力分辨是非善恶,这种能力就是“恻隐之心”“羞恶之心”的表现。义,不是社会规定的框架,而是心中生发的正气。孟子说“人不可以无羞耻,羞耻之心,义之端也”,明确将义归结为内心道德情感的自然流露。
这场由“何以谓义内也”引发的思想争鸣,不仅揭示了儒家伦理的深层逻辑,也成为中国传统哲学中“内在道德动机”与“外在行为规范”之辨的经典文本。孟子以其鲜明的立场,把“义”从礼法的工具中抽离,使其回归为“心之所安”,从而奠定了后世“良知”“内圣外王”思想的理论基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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